年終獎什么時候發?
1、員工的年終獎一般會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間發放。年終獎是企業根據公司利潤、員工個人績效等的一種激勵措施,目前我國法律對年終獎沒有強制性規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時間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
2、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年終獎一般發多少?
這個一般綜合績效、紅包、年底雙薪三種情況來發的,少的話獎勵幾百,多的話多發一兩個月工資。
歸結起來,“年終獎爭議”較為常見的情形有以下兩種:
一是用人單位對“不在冊”的員工拒發年終獎。例如,上海一家外資企業的10名技術人員,因去年10月合同期滿,企業不再與他們續訂勞動合同。前不久,他們得知企業開始發放上年度年終獎,于是前往申領。但企業以“年終獎發放范圍為發放時仍在冊的員工”為由,拒絕發放。
二是“年關跳槽,年終獎泡湯”,對于這一比較“通行”的做法,用人單位的理由是“鐵了心跳槽的員工已經沒有價值了”。有的用人單位還認為,年終獎并不是法律規定需要強制發放的收入,而年終獎什么時候發只不過是單位為了留住員工采取的經營管理措施。